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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公务员申论热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发布:2014-10-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热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背景链接】
  2014年4月,四川达州市一名7岁女童李微微为救一名落水同伴不幸溺亡,当地有关部门为避免其行为被其他未成年人模仿,拒绝将其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但在引发网民热议后,2014年7月,当地又改弦更张,计划将其认定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无独有偶,近日广州也接连发生了两起与见义勇为有关的事件。2014年6月27日,5名小孩在白云区钟落潭镇游泳时遇险,不会游泳的阿浩在施救同伴过程中溺水身亡;7月1日凌晨,白云区均禾街发生持刀抢劫事件,18岁的沈俊江和其他3名群众协助围捕,沈俊江被捅伤后不治身亡。
  【深度解析】
  [综合分析]
  孩子意外落水,让人万分揪心;救助者因救助不当造成溺水身亡,更是令人悲痛欲绝。曾经,我们大力宣扬救火少年,褒扬其不畏牺牲的精神。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意识到在一些灾害面前,最需要保护的恰恰是那些孩子,因他们是弱势群体,更容易受到伤害。如今社会各界都极力主张孩子们在危险面前要见义智为,不要盲目的见义勇为。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征。
  见义勇为一定是冒着某种风险,需要集聚勇气做出的行为。但风险有大有小,小的可能只是经济损失、身体的轻微损伤,大的则可能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在做出见义勇为的行动之前,施救者也应该评估风险,量力而为。
  虽然这些年来,呼唤“见义智为”,特别是一些地方明文规定不提倡学生见义勇为,充满了理性思考。但一些学校在灌输教育理念过程中,往往把牺牲的小英雄当作学校的榜样过度表扬,久而久之,在面临他人危险时,一些孩子就不顾自身能力盲目救人,酿成悲剧。这既无法彰显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失守。
  [措施]
  鼓励青少年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并非只需观念一转就水到渠成。除了勇气,青少年还需要社会、学校、家长教给他们足够的智慧和技能,在危急时刻做出正确的举动。
  一是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应纳入学校教育,自救、救人技能都应成为必修课程,要有心理引导,让孩子懂得,见义智为是最佳的选择,即使是失败了,那也不要留下遗憾与自责。
  二是政府和学校应联合开展地震、火灾等演习,也出版各种应急手册让孩子们在寓教于乐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
  三是社会也应该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完善危险场所警示牌等设施。
  四是家长也应给孩子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并联合社区、做一些实践演练。
  只有安全教育一一落实,见义智为、见义巧为才不会沦为一句口号,真正成为危急关头的救命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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