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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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 |
年份 | 合格分数线 |
2015年 | 一、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二、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建功立业,对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
2014年 | 一、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分和《申论》成绩6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分。 二、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建功立业,对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和《申论》成绩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这些地区包括: 永泰县;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平县、连城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2014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
2013年 | 一、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分和《申论》成绩6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分。 二、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一些地区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和《申论》成绩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 >>2013年福建省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
2012年秋季 | 1、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分和《申论》成绩6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分。 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一些地区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和《申论》成绩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 >>2012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通知 |
2012年春季 | 1、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60分。 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一些地区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55分。 >>2012年春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
2011年秋季 | 1、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50分。 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一些地区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45分。 >>2011年秋季福建省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
2011年春季 | 1、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50分。 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一些地区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45分。 >>2011年春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
2010年秋季 |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分,《申论》50分。 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财政较为困难的49个县(市)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45分。 |
2010年春季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分,《申论》50分。 |
2009年秋季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
2009年春季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
2008年下半年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60分,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
2008年上半年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5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5分。 |
2007年下半年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
2007年上半年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省纪委职位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成绩60分。 |
2006年 | 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6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省纪委监察厅职位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成绩应达到6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和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成绩均应达到50分。 |
2005年 | A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60分,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以及省直系统在上述设区市的单位的A类职位《申论》为55分;B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报考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成绩还应达到50分;报考法警和书记员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成绩还应达到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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