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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明市泰宁县属事业单位招聘47人 7月23日起报名

发布:2014-07-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了解到:泰宁县2014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启动,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
  7月23日至7月29日报名
  2014年7月23日8:00至2014年7月29日18:00期间,报考者登录泰宁县人事考试网(
http://tn.sm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考生报名后,由县公务员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7月23日8:00起至7月30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泰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2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7月24日上午8:00至8月1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对于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者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8月18日-8月22日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退还报名费。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结合2014年福建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复习。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县公务员局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有关事项考生可登录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公务员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的将通知面试。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县公务员局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有关网站信息,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谈话、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县公务员局。县公务员局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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