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录17位同志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批复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准录用陈白璇等17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丰泽区公务员局:你局《关于拟录用陈白璇等十七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泉丰人综〔2013〕4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3〕30号)以及《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陈白璇等17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丰泽区统计普查中心: 陈白璇
丰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蔡静云
丰泽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李碧润 尤薷彬 林美燕
丰泽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连 玮
丰泽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李心莹 黄亚群 陈文鹏 刘 凯
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谢晓梅 杨斯玲 钟燕珍 姚伟东 何晓明
丰泽区环境监察大队: 陈华鼎 陈斯远
泉州市公务员局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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