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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录13位同志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批复

发布:2013-10-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准录用谢燕红等13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南安市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谢燕红等十三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南人〔2013〕15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3〕30号)以及《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谢燕红等13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安市人事档案局:  谢燕红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巫永赛  黄梦婷  黄绿萍   蔡文博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王诗焊  陈国铮  黄雅茹  黄雅芳
  方翠玉  林必烈  洪明霞  王信托
  泉州市公务员局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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