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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下半年福州鼓楼区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手续办理公告

发布:2013-01-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下半年福州鼓楼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手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现将2012年下半年鼓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办理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审核所需的其他材料到鼓楼区公务员局进行审核:
  一、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运动员需提供退役证明(由原单位所属体育局开具)、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入伍前的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和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如果没有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请退役士兵办理手续前,先落实好个人档案所在地点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
  二、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等四项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符合《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09]52号)有关规定的驻榕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干部随军家属报告表、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干部随军家属报告表如果没有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1月4至1月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往福州市鼓楼区公务员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591-87564260)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请考生互相转告。
  福州市鼓楼区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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