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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南安市公务员入闱体检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2012-12-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南安市2012年秋季公务员入闱体检人员体检通知
  2012年秋季公务员体检时间拟定于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入闱体检的考生(不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于2012年12月4日上午8:00,(考生注意:体检前一天晚九时后请勿进食)空腹到南安市体育馆门口集中,参加此次公务员体检,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同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彩色2寸彩照2张、签字笔。体检费用自理(约需人民币500元)。
  考生体检须知:1、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2、通讯工具必须在体检前交由带队人员管理;3、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队;4、录用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5、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体检缺席者,根据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报考。6、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其他事项
  1、阅读本通知后,请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已阅知体检通知,会准时参加体检”为邮件主题发送到我科室邮箱:nagwy@163.com。若不准备参加体检者请于体检前二天到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书写放弃声明;
  2、拟参加体检人员应查清本人档案现寄存地,以便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3、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及时提供县(市、区)级计生证明、综治证明。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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