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申论范文:农村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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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泉州事业单位10月初报名 10月底笔试,具体情况请考生耐心等待,届时会第一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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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
(一)现状
1.目前农村垃圾的处置除少数村(主要是省级卫生村)采用简易垃圾填埋外,大部分农村垃圾都是随地堆放,主要倾到地点是“六边”:路边、河边、村边、田边、塘边、屋边;部分农村企业的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到在工厂企业的附近。
2.目前农村粪便的处置基本以家庭户厕、公厕化粪池、三格式倒粪池贮存,满溢后自然渗透排放为主,由于部分化(贮)粪池的建造未按无害化要求(三格式)建造,原先建造的化粪池部分是二格式或一格式,因此未经真正的无害化处理而直接排放到河里和田里,但目前还存有少量露天粪缸,部分粪便还得不到无害化处理。
3.近几年来农村养殖业的无序管理造成的污染也比较严重。一方面养殖户的环保意识较差,畜禽粪尿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河里或堆放在路旁污染环境;另一方面大多数养殖户缺乏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措施,要用先进的无害化方法处理,成本较高,养殖户难以承受。
4.农村生活垃圾、粪便处置严重滞后。
虽然我国各地制定了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但在管理职能上没有延伸,规划的制定上对乡镇的环境卫生专业不是编的很细致和深透。按照国家环保的要求,在农村垃圾的运转处理上,应实行城乡一体化,即:组保洁,村收集,镇压缩、运转,县(市)统一填埋、焚烧或垃圾资源化处理。由于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城乡环卫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二)、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
1.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若农村生活垃圾不加以利用,任意露天堆放,不但占用一定的土地,导致可利用土地资源减少,还容易污染土壤环境。残留毒害物质不仅在土壤里难以挥发降解,而且能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土壤的腐解能力,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阻碍植物根系的生长和发育,“白色”垃圾在土壤中长期存留,不易降解,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粮食减产。
2.造成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总量的增加,加上农村分散居住的特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倚赖性高,这些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农村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因此,日常生活用品所造成的污染也就没办法得到根除,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成为严重的生活废水。目前,我国农村饮用水还存在着氟砷超标、铁锰超标、苦咸等问题。
3.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隐患。
农村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农村患病人数猛增。要么是突发心脏病,要么是突发脑溢血,还经常得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病。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农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农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威胁。
(三)、解决建议
一是要搞好宣传教育,通过环保下乡、科普宣传等形式,引导农民改变生活陋习,树立文明生活意识,争当保护环境的促进者;
二是要加强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使农民能够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还要安排专人定时清运,提高农村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处理率;
三是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制定乡规民约等,形成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对于那些乱弃乱堆垃圾、污染生活环境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营造“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地投入到农村,逐步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资金不足的问题,解决村屯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过程中的人力、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尽早结束农村垃圾无人管理的历史。
五是应认真贯彻我国现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有地方性法规规定”,各镇、乡、行政村应遵照“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对垃圾收集、储存、利用、回收生产过程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是狠抓运行机制,垃圾常清化。一方面,政府要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实行开放式的市场运行,鼓励民间投资介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另一方面,也要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逐步在各地实行生活,生产垃圾收费制度,明确垃圾收费相关事宜,在使垃圾得到有效的减量的同时,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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