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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平邵武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和特岗医师招聘方案

发布:2012-07-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2〕23号)、《关于开展2012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南卫〔2012〕84号)和《关于转发福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南卫〔2012〕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本科毕业生1名、专科毕业生5名,特岗医师岗位4名。经考核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1、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2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医学影像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报考特岗医师。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6名(本科1名、专科5名)、特岗医师岗位4名。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邵武市公务员局网站(网址:www.swrs.shaowu.gov.cn)
  邵武市卫生局网站(网址:www.swwsj.com.cn)
  2、组织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12年 7月25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在2012年8月10日— 8月30日期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条件的特岗医师应在2012年8月10日—8月30日期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邵武市五一九路永隆巷文化大厦五楼
  联系单位:邵武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9-8331375
  3、资格审查
  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和闽卫农社〔2012〕22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的考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符合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医师。
  五、聘用规定
  1、拟聘人选报经当地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市卫生局于2012年9月底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2、签订就业协议后,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的本科毕业生需经过三级医院临床能力培训,时间二年,在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费(省级财政给予1000元、培训医院给予1000元),培训期满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至少连续工作五年。
  3、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专科毕业生需经过“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时间三年;在培训学习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费,由省级财政给予。
  4、乡镇卫生院特岗医师考核合格直接聘用,至少服务乡镇卫生院三年,由财政部门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80%省级财政补助、20%由当地财政补助)。
  5、相关培训、聘用规定遵照闽卫科教〔2009〕18号和闽卫农社〔2012〕22号文件执行。
  附表: 2012年邵武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师和特岗医师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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