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泉港区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组织泉港医院等三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或面试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具有与岗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3年内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有人事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2年泉港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或邮寄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现场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层411室
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到邮戳时间为准):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层411室人事管理股,邮编:362801;电子邮箱:qgrs87987377@163.com;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95-87987377。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考生,请在报名材料寄出后及时与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确认。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其他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其中:已正式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未正式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以上材料应在体检前提供原件核实。
3.注意事项
(1)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不含“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2)职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统一招生计划的大中专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文凭。
(3)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时间必须满一年,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6月30日。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如有虚假,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5)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考核(面试)人选。
(二)考试
采取考核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直接考核聘用条件但考核合格人选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余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符合直接考核聘用条件考生等于或多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该职位即招聘满,其余人员不再组织面试;考核合格人选超过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需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1.直接考核聘用对象。以下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主要采取调阅档案、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
(1)具有与岗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10所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吉林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面试对象。不符合直接考核聘用条件的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人选多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面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档案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qg.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一年期满并合格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
(一)咨询
1.考生可通过登陆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rsj.qg.gov.cn)对考核结果、面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进行查询。
2.考生有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987377
(二)监督
招聘工作在泉港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2958、87989555。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泉港区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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