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三明市明溪县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三明市明溪县关于2012年春季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通知
一、复审时间
2012年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复审地点
明溪县公务员局干部管理科。
三、 随带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及与考试资格有关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考生信息表(1份)。(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2、1寸同底版彩照3张。
四、其它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提供的户口簿原件需体现2012年3月9日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福建省。
3、户口簿复印件上半部分为户主信息,下半部分为考生信息。
附件:考生信息表
考 生 信 息 表 | |||
报名序号 | 电子邮箱 | ||
姓 名 | 性 别 | ||
籍 贯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政治面貌 | ||
考生来源 | 联系电话 | ||
家庭电话 | 其它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邮 编 | ||
文化程度 | 学 位 | ||
学历类别 | 婚姻状况 | ||
毕业院校 | |||
专业名称 | 毕业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有何专长 | |||
主要简历 | |||
家庭成员 | |||
主要业绩 |
明溪县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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