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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地将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发布:2012-02-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省部分地区公务员“终身制”有望打破,转而试行聘任上岗。今日,全省人事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上传出消息,今年我省将继续抓好厦门、漳州、平潭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省和设区市级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除少量特殊职位外,将全部要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同时,年内将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力推带薪年休假制度。
  打破公务员“终身制”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丛远东会上说,今年我省将抓好厦门、漳州、平潭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加强指导,总结经验,稳慎推进。
  据了解,非聘任制公务员身份稳定,一般是终身制,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辞退或开除。而聘任制公务员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务员身份也将随聘任合同的终止而结束。
  今年,省和设区市级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除少量特殊职位外,全部要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在公务员管理方面,今年我省也将有新的改进,推进公开遴选和竞争上岗,出台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加大省级和设区市级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
  平潭开展职员制试点
  丛远东透露,今年我省将以更好的政策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内将探索研究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人事分类管理政策,制定出台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在全省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完善竞聘上岗和聘后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健全公开招聘制度,探索体现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加强对基层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进人行为。
  此外,基本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岗位设置完成率达到95%以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职员制试点。
  全省推带薪年休假制度
  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将统筹机关和事业、在职和离退休以及不同地区之间人员收入分配关系,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按照托低扩中限高的要求,逐步缩小地区间差距,探索研究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办法。
  我省年内还将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更好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落实政策,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企业和基层一线就业。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基层人才补充计划,做好服务期满毕业生就业工作。
  此外,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大学生创业搭建平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依托30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为一万名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支持各地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扶持30个创业项目,办好第四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
  同时,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建立见习长效机制,全面完成“三年三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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