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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2-02-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系财政核拨经费的全民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5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2、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 食品质量检验员2名,最高年龄30周岁,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专业:分析化学、药物分析、食品质量与安全,微生物学。
  岗位2:食品检验辅助员2名,最高年龄25周岁,学历:本科,学位:学士,专业:分析化学、药物分析或食品科学等相关学科。
  岗位3:工程机械整机检验员2名,最高年龄30周岁,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专业: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学。
  岗位4:工程机械零部件检验员3名,最高年龄30周岁,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专业:工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制动化。
  岗位5:眼镜产品质量检验员1名,最高年龄30周岁,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专业:光学。
  岗位6:纺织材料分析员1名, 最高年龄30周岁,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专业:纺织材料、高分子材料分析。
  岗位7:轻纺产品有害物质检验员1名,最高年龄30周岁,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专业:化学仪器分析。
  岗位8:专业技术抽样员3名,最高年龄25周岁,学历:本科,工科类,要求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7日至2012年3月8日(周一至周五)
  报名地点:
  1、厦门市人才评荐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幢3楼(厦门市人才中心三楼)
  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592-5335750
  2、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314室
  联系人:阮小姐    联系电话:2699757
  报名表可在厦门高级人才网(
www.xmhunter.com)、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或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xmzjj.gov.cn)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有工作经验者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三部分。
  本科学历人员须通过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但当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应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评委由中介机构、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联合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本科学历人员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当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不含3:1)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实际操作考试。
  由聘用单位组织实际操作考试。本科学历人员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实际操作考试方案由聘用单位另行规定。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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