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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社会考官”监督公务员面试

发布:2011-08-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让社会深入了解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进一步体现面试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重庆市在九龙坡区、长寿区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场上,首次开展了聘请“社会考官”进行监督、互评面试成绩的试点工作。
  “社会考官”由7名考官组成。本着自愿、无偿的原则,凡是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以申请担任公务员面试旁听代表。并从旁听代表中,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4名“社会考官”。另外3名“社会考官”特邀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一名。在面试前,由招录机关组织相关的业务强化培训,使“社会考官”掌握面试评分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这次考录公务员面试中确定的14名“社会考官”中,具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6名,来自市内高等院校学者2名,国有企业中层干部2名,基层社区干部2名,其他群众代表2名。“社会考官”的评分暂不纳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权重,只作为与专业考官评分的对比。从“社会考官”的评分与“专业考官”的评分结果相比较,分值差异在合理的范围内,较好地体现出考官和考生的综合素质。
  重庆市将对本次特约的“社会考官”的评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中挑选合适人员参加面试考官资格培训,作为今后担任“社会考官”(正式考官)的人选,为建立“社会考官”库奠定基础、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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