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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季劳教系统公务员考录体检的通知

发布:2011-07-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11年7月27日(周三)下午16:00在福建省司法厅劳教局六楼会议室(福州市晋安区琯尾街72号)报到。拟安排7月28日(周四)上午体检。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携带面试通知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⒉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本科以上职位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
  ⒋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⒌近半年内照的一寸彩照2张、两寸彩照1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报考单位及姓名),体检费约350元;
  ⒍尚未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有关资格证或等级证书复印件材料,请用A4纸各复印1份,一并上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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