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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季福建劳教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

发布:2011-07-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7月12日-14日,分三天进行,每半天一场。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福建省司法厅劳教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考生侯考室设在劳教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要求携带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如为专升本,需携带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
  3.部分职位,需携带有关法律执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教师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职称)等证书原件;
  4.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四、有关报到事项要求
  报到地点:福建省司法厅劳教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福州市晋安区琯尾街72号,联系电话:0591-87301245)
  报到时间: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需在当天早上7:30前报到,确认身份,7:45前入闱完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需在当天下午14:20前报到,确认身份,14:30前入闱完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及考生报到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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