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法律专项训练之刑法知识(五)

发布:2011-06-2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法律专项训练之刑法知识(四)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教唆犯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题干中刘某应对强奸罪负责,但无需对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但赌场老板赵某属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所以正确答案为B项。
  2.B【解析】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根据一般客体无法进行犯罪分类,排除A项;而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仅仅是阐明该具体犯罪,不能说明其他犯罪,排除C项;犯罪对象相同的犯罪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因此都不是犯罪分类的依据,排除D项;选项B,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所以正确答案为B项。
  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本题中,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造成重大事故,显然构成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
  1.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D.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根据我国的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
  A.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 对象认识错误
  C. 手段认识错误             D. 客体认识错误
  3.下列那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
  A.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参考答案及解析详见下期更新!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