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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季莆田市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2011-06-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时间:6月16日上午:报考莆田市(公安系统职位除外)所有考生;
  2、地点:莆田市区步行街市人才中心市场(国货购物广场五层、市人事局旧办公楼)。
  3、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责任单位:面试资格复核由招录机关负责(县区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资格复核中,若出现异议,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裁定。
  5、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填写打印《面试考生亲属关系登记表》(表格附后),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交。
  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表:面试考生亲属关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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