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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季福建公务员招考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告知

发布:2011-06-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公务员招考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在面试前,报考公安类(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应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公安类职位(含原注明“特殊职位”)考生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进行。根据《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要求,报考国家安全机关、劳教、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应参加体能测评,并参照上述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5倍确定。
  请报考有关职位考生相互转告,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可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政策法规栏"上查询。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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