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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突发性公共事件

发布:2010-11-15 11:07: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中政治、民生都是申论考试的重点选题方向。恰值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集体上访、突发性群体事件、西南大旱、玉树地震等关乎公共安全的自然事故频繁发生,警示着高风险时期的来临。党和政府如何处理此类事件关乎着党和政府的智慧和勇气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针对2011福建公务员考试,对近年来社会突发性公共事件总结了其现象背后的原因及对策。
  一、社会突发性公共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
  自然灾难无法避免,但社会矛盾可以规避。事实上,回顾近年来社会突发事件,可以将它们的根本原因归纳为社会利益和利益分配的不对称。具体可分为两大方面:
  首当其冲的是伴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老百姓有着更多的利益诉求,但这种诉求存在梗塞。如,百姓遇到问题时无处倾诉、倾诉了也无人解决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越积越深就演变成了接二连三的上访现象。
  其次,少许管理层面的决策不力、作风不实、漠视群众利益现象也确有存在。例如近期频发的网络舆论危机事件大都是人民群众对管理层人员工作、生活作风的检举,韩峰日记事件、天价烟局长等事件均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社会突发性公共事件频发的解决措施
  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从多方面入手、多策并举化解矛盾、降低风险。
  首先,化解矛盾最根本的着眼点在于畅通群众利益诉求通道。要创建公平的博弈平台、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以此为民众提供便利的诉求渠道。比如针对上访现象,其解决方法不是让基层干部天南地北的追着上访者、盯着上访者,而是要让有权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出面调解和落实,并建立高效透明的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
  其次,在矛盾发生之前就必须具备高度的预见力,制定各类风险应急和长期预案,并建立长效机制。如各级党政部门可开展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样就能将遗留问题抹去,将未来风险预计。即使风险“变现”,也能以未雨绸缪的前期工作为基础迅速行动、化险为夷。
  需要强调的是,对待那些涉及百姓重大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应遵循民主协商的原则,决策透明、信息公开,充分尊重各方利益关系。近期持续热涨的房地产市场在我国密集出台的爱民政策面前也正在逐渐“退烧”,这正是我国党和政府维护百姓利益的表现。
  最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也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面。对内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以此引导群众在面对矛盾冲突时选择合法合理的正确方式。
  应该看到的是,凡事都具有两面性,频发的社会公共事件不仅仅是一种威胁,其实它也是一种激励,因为近年来的这些矛盾甚至冲突已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百姓利益诉求渠道的畅通和我国公民民主权力的深入。矛盾并不可怕,在党和政府的英明领导下,相信我国必将全面走向和谐、迎来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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