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的概念
公务员考试成为就业好的选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公务员考试行列,那么公务员考试的内容是什么?是每个想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该弄明白的。而申论一直以来也是公务员考试中比较难以掌握的知识, 在福建公务员考试中,申论也是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中规定的不可缺少的一科,那么到底什么是申论呢?
从字面上理解,"申"可以理解成申述、申辩、申明,"论"则是议论、论说、论证。所谓申论也就是对某个问题阐述观点、论述理由,合理地推论材料与材料以及观点与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
"申论"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诸论的特点。它不是那种凭主观好恶选材、尽情张扬个性的放言宏论,而是要求准确把握住一定的客观事实,作出必要的说明、申述,然后在此基础上发表中肯见解,提出方略,进行论证。它的功能,与社会交际中广泛使用的议论文完全不同。
从考试大纲规定及历年实际出题情况来看,申论考试为考生提供了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申论"的写作,避开了传统"作文"中那些未必适合于考查公务员的因素,使必须考查的能力得到了突出。
申论,是我国公务员进行资格考试的其中一个科目。在公务员考试中,通过对设定的材料阅读,回答有关问题,考察应试者七种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的一种考试形式。
“申论”一词,出自孔子所说的“申而论之”。从字面来理解,“申”为引申、申述,“论”为议论、论证,“申论”则指针对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论述。
申论作为一种应试文体,最早出现于200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之中。经过几年的实践,以及专家学者们的改进与完善,申论现已成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门基本科目,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2010版国考大纲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指出“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这表明申论是应用于公务员录用考试之中,具有规范作答要求、相对固定程式的笔试科目,是测查阅读理解、解决问题等具体能力的科目;作为试题,是以给定资料为依据,按照规定要求作答,就特定问题展开分析论证,表达应试者的思想认识,说明事物的道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的主观试题;作为文章体裁,申论的答案主体是以论说为主要表达方式,具有相对完整意思和篇章结构的书面语言形态,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机关常用文书规范的议论文体裁。“申论”作为动词,有申述、论述、引申论述的意思,在申论考试的语境中,是指依据给定资料,对材料反映的事实、蕴含的观点展开引申论述,阐明并论证作答者的观点。以给定材料为依据,是申论考试的最本质特点,也是最基本的作答要求。
从考试大纲规定及历年实际出题情况来看,申论考试为应试者提供了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申论是测试考生写作水平的一种方法,但与传统的作文考核有所不同。作文只是要求考生根据给定题目展开论述,侧重考核的是考生的文字功底。考生可以凭自己的主观好恶去立论选材,尽情张扬个性地放言宏论,因此,作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考生的写作水平,即“纸上谈兵”的能力,而无法全面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论则不仅限于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察,更侧重于考察应试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现实针对性,能让考生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潜能。
作为一种专用于选拔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应试文体,申论适当地借鉴了我国古代科举应试中“策论”的一些经验与做法,但在内容上比“策论”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在形式上比“策论”更加灵活多变。“策论”大多要求应试者就一些重大问题展开论述,即论证某项国家政策或对策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侧重于考查应试者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则要求应试者从一大堆反映日常问题的现实材料中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全面考查应试者搜集和处理各类日常信息的素质与潜能,充分体现了信息时代的特征,也适应当今国家公务员实际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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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诸论的特点。它不是那种凭主观好恶选材、尽情张扬个性的放言宏论,而是要求准确把握住一定的客观事实,作出必要的说明、申述,然后在此基础上发表中肯见解,提出方略,进行论证。它的功能,与社会交际中广泛使用的议论文完全不同。
从考试大纲规定及历年实际出题情况来看,申论考试为考生提供了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申论"的写作,避开了传统"作文"中那些未必适合于考查公务员的因素,使必须考查的能力得到了突出。
申论,是我国公务员进行资格考试的其中一个科目。在公务员考试中,通过对设定的材料阅读,回答有关问题,考察应试者七种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的一种考试形式。
“申论”一词,出自孔子所说的“申而论之”。从字面来理解,“申”为引申、申述,“论”为议论、论证,“申论”则指针对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论述。
申论作为一种应试文体,最早出现于200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之中。经过几年的实践,以及专家学者们的改进与完善,申论现已成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门基本科目,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2010版国考大纲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指出“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这表明申论是应用于公务员录用考试之中,具有规范作答要求、相对固定程式的笔试科目,是测查阅读理解、解决问题等具体能力的科目;作为试题,是以给定资料为依据,按照规定要求作答,就特定问题展开分析论证,表达应试者的思想认识,说明事物的道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的主观试题;作为文章体裁,申论的答案主体是以论说为主要表达方式,具有相对完整意思和篇章结构的书面语言形态,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机关常用文书规范的议论文体裁。“申论”作为动词,有申述、论述、引申论述的意思,在申论考试的语境中,是指依据给定资料,对材料反映的事实、蕴含的观点展开引申论述,阐明并论证作答者的观点。以给定材料为依据,是申论考试的最本质特点,也是最基本的作答要求。
从考试大纲规定及历年实际出题情况来看,申论考试为应试者提供了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申论是测试考生写作水平的一种方法,但与传统的作文考核有所不同。作文只是要求考生根据给定题目展开论述,侧重考核的是考生的文字功底。考生可以凭自己的主观好恶去立论选材,尽情张扬个性地放言宏论,因此,作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考生的写作水平,即“纸上谈兵”的能力,而无法全面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论则不仅限于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察,更侧重于考察应试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现实针对性,能让考生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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