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紫金矿业污染事件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7月12日,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福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生污水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造成汀江流域局部污染。
(2)2010年7月3日下午,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污染发生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指示龙岩市政府、福建省环保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联合调查组。福建省环保厅派出环境监测、监察、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赶赴上杭县,展开应急处置和调查监测。
(3)经初步调查,7月3日下午15时50分左右,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储存待处理的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调查发现,污水池中酸性废水(主要含铜、硫酸根离子)外渗,通过排洪涵洞排入汀江。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已初步查明:含铜酸性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引起池内污水泄漏。
(4)2010年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包括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在内的3人已被刑事拘留。上杭县委、县政府对负有环保监管主要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同意其引咎辞职;对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5)福建省2010年7月14日晚通报了紫金矿业污染汀江案,称给予上杭县县长停职检查处分,县环保局长行政撤职;责令上杭县一名副县长及龙岩市环保局长辞职。
【核心观点】
(1)矿业生产是一种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的产业,如果地方政府深陷于财政、GDP增长的诱惑,而对生态、社会成本采取短视甚至无视的态度,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十年间迅速崛起的紫金矿业不过是这类发展中的一个典型。近年来各地矿业开采与冶炼中爆发的多起重金属类污染事故,已使相关地方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严重受损。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改变地方的传统政绩观,已“迫在眉睫”。
(2)福建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渗漏事故,主要是环保措施严重不足以及非法打通排洪洞等人为造成的,背后则是政企利益纠结导致环保监管失灵,其中暴露的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问题值得深刻反思。
(3)紫金矿业生产区多年来一直存在环保问题,而每遇污染事件发生,整改、问责、赔偿的呼声常常被刻意遮蔽和回避。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源于上杭县政府是紫金矿业的大股东之一,全县财政总收入的50%-60%来自紫金矿业。之前虽有官员提醒,当地财政来源单一风险很大,但遗憾的是,认识并没有转换成当地政府壮士断腕般治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心和作为。在这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中,环保监管的“胳膊”是扭不过全县财政的“大腿”。从这个角度看,福建公务员考试专家认为需要摆脱“经济发展单一化”的桎梏,拓宽地方财政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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