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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申论热点:“楼半半”背后的野蛮拆迁

发布:2010-07-10 11:07: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社会问题的背景】
  (1)“半边已经被拆除,另外半边还矗立在原地”,华强北振中路上的一栋楼引得不少行人啧啧称奇,而小区里的业主则戏称其为“楼半半”。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叫做中航苑的小区从去年11月开始拆除,至今仍有20多户业主居住在小区中。因为未与全体业主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仍留守在被拆小区中,双方矛盾至今难解。
  (2)中航苑小区位于繁华的华强北商业圈,北临振华路,南临振中路,不远处就是深圳的地标性建筑上海宾馆,而其正南方就是天虹商场。小区的西边,中航地产的另外一个项目已经动工。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原有8栋楼,现存6栋半,紧邻振中路的24号楼已被彻底拆除,25号楼则从中间被拆除得只剩一半。而26、27号楼则从每一单元的正中间拆出了一条20—50厘米宽的缝隙,混凝土结构已被破坏,钢筋暴露在外。从一楼仰望,可以透过裂缝见到天空,被业主戏称为“一线天”。
  (3)据悉,该小区原有224套房、218户,目前已有90%住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另有22户未签约,仍坚守在小区里。业主称人没搬走就拆是“逼迁”对于“楼半半”,多名业主称,这样的楼住着让人整天提心吊胆,对建筑的安全性非常怀疑。在未签约的业主看来,人还没搬走就开始拆楼的行为就是“逼迁”。对此,中航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海腾表示只是进行了“结构切割”,“对于安全性,如果出了事,中航承担一切责任。中航这样一个大型的负责任国企,如果在拆迁中出现安全问题是绝对不允许的”。
  (4)为什么将楼切割掉一半呢? 中航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海腾解释说:“如果不拆房子、不切割,我们不能给走的业主发放补贴。走的业主从去年9月5日就开始发补贴了,这个也是应广大业主的要求。为什么走了就要切呢?因为房子必须是产证合一,资产损毁或者不可修复,房产才能注销,这是合在一起的,我们必须切。”胡海腾表示,“切割离业主是很远的,我们是从中缝放一跨半来切的;第二,就是这样拆,他们的楼上我们还是保留了……另外,我们西边的工地在深挖,为了防止深挖的基础对这边的住宅造成不均匀沉降,这样,切割这个楼就彻底安全了”。
  (5)福田区信访办表示,“楼半半”事件确实是“野蛮拆迁”,呼吁业主和开发商都不要做出过激行为。
  (备注: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请同学们留意的是,“野蛮拆迁”并非学者提出,而是由“福田区信访办”这一官方部门下的“定论”,这算是比较权威的说法。从这个角度而言,“楼半半”事件确实应该被定性为一个“负面的事件”,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如何文明拆迁”的问题了。)
  【核心观点】
  (1)这个事件中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业主对合法性的高度关注和合理的利益诉求方式。退一万步说,即使业主原地回迁是一种过高的要价,以及对其他已签约业主是一种不公平,但拆迁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是显而易见的。业主抓住法律漏洞不放,以法律武器扞卫自己的权益并无不妥。
  (2)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的公民意识一直为人所称道,而公民意识体现在哪里,用合法的手段维权是最直接的体现。即使这22户业主的诉求有不合理之处,即使他们所盯住的一些法律漏洞也许是一种误解,但是,他们用法律维权的勇气和理智是值得人们敬佩的。希望该事件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以一种文明的方式得到解决。
  (3)政府应该加强“引导”的作用,公开参与拆迁开发商的名字和资质,提供可信任的评估机构。 在具体的拆迁工作中,审查开发商的资质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赔偿方案、评估流程等也应该全程向业主公开。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性,业主得到的信息往往零散片面,从而是业主时常在拆迁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来保障业主的利益,用政府监督的办法,来保障拆迁重建的楼房不会“烂尾”。
  (4)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调节特区内外发展失衡和产业升级的需求。针对旧住宅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拆迁问题,他认为应加强居民自治协调的能力,完善业主委员会、居委会、街道办等基层组织,政府在其中主要起了一个引导的作用,选择权还是在业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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