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公安厅春季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计划录用20名
单位代码(1000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基本条件,双侧裸眼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必须合格。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7日至1992年1月7日期间出生),面向全国,职位与试卷类别为A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具体招考职位如下:
职位1计划录用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社会学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政治学类专业、法学类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中国哲学专业、逻辑学专业、伦理学专业、宗教学专业、历史学专业,男性,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代码01。
职位2计划录用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社会学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政治学类专业、法学类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中国哲学专业、逻辑学专业、伦理学专业、宗教学专业、历史学专业,女性,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代码02。
职位3计划录用1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社会学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政治学类专业、法学类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中国哲学专业、逻辑学专业、伦理学专业、宗教学专业、历史学专业,男性,职位代码03。
职位4计划录用2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理论专业、法律史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专业,男性,职位代码04。
职位5计划录用1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门史(台湾方向)专业、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外交学专业,男性,职位代码05。
职位6计划录用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建筑设施智能技术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男性,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代码06。
职位7计划录用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男性,英语专业8级,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代码07。
职位8计划录用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与审计类专业,男性,持有会计证,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代码08。
职位9计划录用2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男性,职位代码09。
职位10计划录用4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男性,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代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