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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医院招聘医务人员

发布:2010-04-10 09:37: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我校医院拟招聘内科医生1,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2.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心血管内科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专长和技能,福州本地优先。

    3.副主任医师年龄不超过45岁(196571日之后出生);主任医师年龄不超过50岁 (196071日之后出生)。

    4.心理素质好,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6.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048日至430日下 午1630。应聘者登录福建师范大学人事 招聘系统(http://zp.fjnu.edu.cn),按系统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所在单位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函,个人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等扫描件。网络材料提交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经打印,报名登记表不得更改)并签字,完 成网上报名。

    2.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考核。参加考 试人员务必于笔试时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带来进行现场验证。本招聘岗位符合条件者原则上有3人以上 方可开考。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三部分,主要考察拟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30%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心理测试: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以作参考。

    3.考试时间:58日上午900;考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若有变更,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4.考核:根据总分排名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 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校将对考核人选进行必要的考核与复审。

    5.体检: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6.公示: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7.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有异议或出现资格放弃等情况,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办理

    1.确定人选并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4.招聘工作信息均在人事处网页公布,网址为: http://rsc.fjnu.edu.cn/。请应聘者及时浏览。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乐老师(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谢老师(校医院)        联系电话:0591-83452589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医院;

      邮 编:350007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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