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政策推进人才强省战略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强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
据了解,我省计划用5-10年时间,依托企业、园区、高校、科研和其他事业单位,引进3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一批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来闽创办企业、受聘工作、开展合作研究等,并重点支持以团队形式来闽创业。计划到2015年,在全省建成200个左右产业人才高地,并依托这些高地,设立一批自主创新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200名技术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形成50个国内一流的创新团队,建成100个能明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产学研创新平台。计划每3年选拔一次海西创业英才,每次选拔100名左右。
为此,我省将从资金、平台建设、政策扶持等多方面提供保障。省政府将给予每位海外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200万元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人100万元补助;在每个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选拔确认1名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个领军人才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免征个人所得税;省政府设立海西创业英才专项奖励资金,每人奖励8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当地财政应提供一定配套经费支持。同时,我省还对这些人才给予住房、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此外,我省还将设立闽台专家产学研合作资金,对闽台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台湾专家申请或与我省专家联合申请科技项目的,给予优先立项;聘请台湾专家担任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场馆、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单位、园区的管理职务或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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