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招聘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校区座落于福州市闽侯荆溪,占地537亩。现设有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助产、口腔工艺技术等十四个专业。经研究同意,201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27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叁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以及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www.fjwx.com.cn)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复印件寄我院人事处。
(2)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或电话通知本人。来校考试或考核时,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四)考核
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考核聘用,直接参加技能考试、面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的比例为5︰5。
考核结束后,公布应聘人员成绩。
技能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2010年3月上旬,请留意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五)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经省卫生厅审核后公示。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可乘33、38路公交车或从洪山桥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车)
邮编:350101
联系人:林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20,22869970
手机:13950286447,13959196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