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招聘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是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配套建设工程,医院定位为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医院规划占地189亩,拟定床位800张,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计划2011年开诊营业。因医院发展需要,2010年拟对外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2.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资格,能胜任岗位工作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省内本科毕业生在校综合测评须达到本专业前30%;省外毕业院校应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24所院校(名单附后)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制为四年以上,具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总分在425分及以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总分在425分及以上。
3、护理专业毕业生不受毕业院校范围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限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及人数
岗位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人数 |
临床医疗 |
呼吸、内分泌、肾脏、血液病、神内、老年病、普外、肝胆外、胸外、泌尿外、骨科、肿瘤外、妇产科、小儿、口腔(口内)、皮肤病、中西医结合 |
硕士及以上 |
其中妇产科专业2名,其余专业各1名,共18名 |
医技 |
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1 |
病理 |
本科及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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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 |
硕士及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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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X线)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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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5 |
三、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拟应聘本科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
2、硕士以上人员应聘人数如达不到1:3的比例,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可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确定人选;
3、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例为5:5;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顺序;应聘人员为硕士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仅供面试领导小组参考,但不计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
4、拟聘人选体检结果为“大三阳”或肺结核,即不符合卫生行业要求的,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5、学校成立面试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6、面试分数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四、应聘方法
1、根据学校校务会有关精神,附属第三医院2010年人才招聘工作具体委托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办理。报名者须将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于2010年1月15日前寄(送)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办。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首页通告栏。
2、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交款)。
五、聘用待遇
1、鉴于附三医院尚处于筹备阶段,人员编制尚未到位,经学校研究,上级人事部门同意,确定为拟聘人选者与福建医科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入福建医科大学人员编制;待附三医院人员编制到位后,所有人员统一调入附三医院。
2、附三医院将委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待附三医院开诊后转入附三医院工作。培训期间工资由由个人档案工资和培训医院津贴组成,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学校代为缴存。
3、不安排住房。
4、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续签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办
邮编:350108
联系人:附三医院筹建办徐海捷
电话:0591-22862286。
附件:附三医院毕业生招聘院校范围
附件:
附三医院毕业生招聘院校范围(省外院校)
1.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
2.北京大学医学部 15.哈尔滨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16.天津医科大学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7.河北医科大学
5.中山大学医学院 18.重庆医科大学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19.南京大学医学院
7.浙江大学医学院 20.同济大学医学院
8.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 21.郑州大学医学院
9.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22.苏州大学医学院
10.南方医科大学 23.大连医科大学
11.首都医科大学 24.山东大学医学院
12.东北大学中国医学院
13.武汉大学医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