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湄洲岛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管委会人劳科(管委会办公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5094573、5083606,
联系人:王丽芳
3、报名费80元/人
4、注意事项: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3张,已就业的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事项
1、笔试时间:2010年1月6日上午9:30
2、考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2010版《公共基础知识》
4、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方法
5、笔试、面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入场。
五、面试、考核事项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若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最后一个名额出现2个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定为60分(100分制),无竞争职位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40%和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考核对象,依次递补。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进行加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者,不占用本科生1:3的面试名额。愿意参加笔试的,与其他考生的笔试、面试同等计分。
六、其他规定
1、根据招考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后空缺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条件执行,体检费自理;
2、违法或违反计生政策人员不予录取聘用(聘用前由考生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和综治办出具证明);
3、报名人数与需求人数为3:1,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须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开考。
4、每一拟聘职位的入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方可办理入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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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它条件 |
|
湄洲岛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一类事业 |
0101 |
1 |
历史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
一类事业 |
0201 |
1 |
运动训练 |
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篮球国家一级裁判员,田径国家二级裁判员,莆田籍(男性) |
|
湄洲岛红十字医院 |
二类事业 |
0301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妇产科(女性) |
|
0302 |
1 |
内科或外科学 |
|||||
湄洲岛门票征管所 |
三类事业 |
0401 |
1 |
市场营销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大学英语四级,莆田籍(男性) |
|
0402 |
1 |
经济管理类 |
女性 |
||||
区规划建筑设计室 |
三类事业 |
0501 |
2 |
工民建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管委会人劳科(管委会办公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5094573、5083606,
联系人:王丽芳
3、报名费80元/人
4、注意事项: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3张,已就业的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事项
1、笔试时间:2010年1月6日上午9:30
2、考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2010版《公共基础知识》
4、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方法
5、笔试、面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入场。
五、面试、考核事项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若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最后一个名额出现2个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定为60分(100分制),无竞争职位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40%和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考核对象,依次递补。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进行加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者,不占用本科生1:3的面试名额。愿意参加笔试的,与其他考生的笔试、面试同等计分。
六、其他规定
1、根据招考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后空缺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条件执行,体检费自理;
2、违法或违反计生政策人员不予录取聘用(聘用前由考生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和综治办出具证明);
3、报名人数与需求人数为3:1,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须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开考。
4、每一拟聘职位的入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方可办理入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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