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次从村官中考录公务员100人左右
首批录用100人左右
今后,“村官”也可选拔为政府公务员。日前,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制办、省公务员局联合正式发出《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通知》称:今年将在福建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下简称“优秀村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这是福建实施公务员法以来首次从“村官”中选拔公务员。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负责人透露,福建省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将形成制度,今后每年开展一次。
“村官”至少当5年
据悉,全省计划考试录用100名左右优秀村主干为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程序为名额分配、报名、资格审查、推荐、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岗前培训。据悉,报考者笔试成绩最高可加6分。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1.现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累计任职5年(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累计任职9年以上的可放宽到50周岁(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考题侧重农村工作
考试内容与以往的公务员录考有所区别,主要侧重于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三农工作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安排时间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待遇按公务员标准
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机关任职,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后安排科员职务;因工作需要,经乡镇党委批准可继续兼任村党组织负责人。
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各地公务员的有关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今后,“村官”也可选拔为政府公务员。日前,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制办、省公务员局联合正式发出《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通知》称:今年将在福建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下简称“优秀村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这是福建实施公务员法以来首次从“村官”中选拔公务员。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负责人透露,福建省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将形成制度,今后每年开展一次。
“村官”至少当5年
据悉,全省计划考试录用100名左右优秀村主干为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程序为名额分配、报名、资格审查、推荐、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岗前培训。据悉,报考者笔试成绩最高可加6分。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1.现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累计任职5年(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累计任职9年以上的可放宽到50周岁(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考题侧重农村工作
考试内容与以往的公务员录考有所区别,主要侧重于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三农工作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安排时间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待遇按公务员标准
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机关任职,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后安排科员职务;因工作需要,经乡镇党委批准可继续兼任村党组织负责人。
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各地公务员的有关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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