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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公务员不该有“肥瘦差”之分

发布:2009-11-23 15:13: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据《南方周末》报道,北京市近日启动的“阳光工资”改革,把公务员的所有收入公开化、透明化——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成为这场改革指向的对象。这一举措,撼动了长久以来的部门、级别和地区间公务员收入落差和工资外收入的隐性地带。

    其实,早在2001年底,浙江省就通过采取“削峰填谷”的财政手段——把收入高的单位高出的那部分奖金调节给收入水平低的单位。将最高和最低部门公务员个人的收入差距,由原来相差10倍左右,调节至差距仅1倍左右(详见2月11日《人民日报》第13版)

    同是公务员,同样的级别,干着差不多的工作,甚至同在一个机关,“肥差”与“瘦差”的差别十分悬殊,这几乎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天长日久,在“肥差”部门干的人,也就认为自己该拿这么多。事实上,与“瘦差”相比,“肥差”肥出的那一大部分,大多都是摆不到桌面上的“灰色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挡住灰色之“灰”,基本也就不存在什么部门之间的肥瘦之分了。

    部门之间的职责不同,可利用的资源就有大小多少之分。就机关来说,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无非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权。由于执法行为在理论层面上的“应该如何”与操作层面上的“此时此地就该如何”之间,有着很大的弹性空间,捞“外快”自然非常容易;二是有潜在或间接的资源可以变现。有些部门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对下属企业、本行业企业具有某种评价权,他们的评价往往决定着企业或大或小的命运,致使企业不得不隔三岔五地向他们“进贡”;三是在机关内部,那些足可左右机关运转的轴心部门,往往掌握着机关的信息垄断权,机关里有点什么好事,他们最先知道,在争取时自然具有捷足先登的便利。但这样的部门也“肥”得有限,不像那些“眼睛向外”的实权部门令人眼红。

    从根源上追溯,机关里之所以能有数量不菲的灰色收入,主要还在于上层领导的工作作风问题。哪个部门肥,哪个部门瘦,领导心里能不清楚?对于执法权、评价考核权等等,多数机关还不是只满足于日常的、表面的、现象的评价?说来说去,根源还在于作风上的惰性,对于心知肚明的积弊改革,缺乏来自外部的动力与压力,致使“肥差”、“瘦差”等不合理现象长期存在。

    工资额度被“削峰填谷”,公务员的收入因此而有增有减,工资单上的“名目”少了,变得更加“阳光”,通过“权力变现”而增加隐性收入的空间,也必然会小了许多。因此,我认为北京市此举已不仅仅是公务员工资改革问题,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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