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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09-11-10 12:00: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是福建省地矿局所属的一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坐落于福建省宁德市(地级市)中心,区位交通方便。主要从事地质勘查、岩土工程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热井钻探施工等工作,现为省级文明单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专业

人数

学历

岗位

人员来源

备注

1

土木工程

1

本科

地质灾害防治

全日制普通院校2009届毕业生,省内高校毕业生或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

身体健康,能适应艰苦的野外工作。

3

国土资源调查

2

大专

地质矿产勘查

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25周岁以下,外省生源应为委培生

二、相关待遇

1、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单位相应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考试办法

 1、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091123日前向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人劳科报名。

 2、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3以上方可开考。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比例,将不再延长报名时间,按实际应聘人数开考,但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线设为60分。如达到13的比例,则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并从高分往低分择优聘用。

 3、考试分为专业笔试与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总分的60%4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的,从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等综合情况,由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和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提交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报福建省地矿局人事处备案。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于15日内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到福建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聘用合同登记手续。

七、公布信息方式

    该招聘方案经福建省地矿局同意,并经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地矿局门户网站(网址:www.fjdkj.gov.cn)公开招聘信息。

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8

联系人:梁国祥

联系电话:0593-2822080

传真:0593-2820978

邮箱地址:307238801@qq.com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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