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闽侯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入编)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委常委第24次会议纪要研究意见,参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不入编7名):
1、闽侯县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2、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3、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4、闽侯县荆溪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5、闽侯县上街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人事关系在人才市场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2、大专、本科以上学历的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中专学历的面向我县户口的毕业生,或已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3、招聘对象为护理、药学专业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英语护理专业除外)。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正常工作日),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人员随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两张。
招聘信息在闽侯电视台滚动播出并可登录闽侯政府网(www.minhou.gov.cn)、闽侯热线网(www.350100.com)查询。
五、考试、考核步骤和程序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试卷委托省考试中心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会计专业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它专业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公共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以60分为上线分,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招聘。
3、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核由闽侯县人事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核。
4、请闽侯县监察局派人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待遇:
所招聘人员不占编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人事档案由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保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及各项保险等享受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附:闽侯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一览表(不入编7名)
闽侯县人事局、闽侯县卫生局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