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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廉政建设需破除五种“官念”

发布:2009-08-31 14:15: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最近,看了半月谈《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的文章,笔者深有同感。应当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败斗争与时俱进,党风廉政建设成就巨大。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存在风不清、气不正的现象。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状况?依笔者之见,当前应着力破除以下五种“官念 ”。

 

          一要破除“执政为官”,克服“唯官是贵、官贵民贱”的价值观。中国自古“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尊卑有序,官贵民贱,唯官是贵。在传统文化价值取向中,做官被认为高人一等,权力的运行以“官”的意志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权力,官职大小、官阶高低被当成衡量人的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的标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敬官、畏官、谋官的社会心理,炫耀权力成为个人心理的最大满足。一些人把“执政为民”变成了“执政为官”,把官场权谋文化演绎得天花乱坠。此念不除,官风难正。

 

        二要破除“执政为上”,克服“唯上是从,脱离群众”的权力观。不久前,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一句“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的狂言引起各界关注。这类狂言,暴露出一些干部把对党负责、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相对立的错误思想和官僚作风。在这些干部眼里,只要上级满意、上级领导高兴,就是个人最大的成功,至于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根本无须多虑。“执政为民”蜕变成为 “执政为上”,严重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对上级负责,不对群众和下级负责,是一种危险的苗头。此念不除,官民关系就会变成格格不入的“油水关系”。

 

        三要破除“执政为商”,克服“嫌贫爱富,亲商疏民”的执政观。个别地方官员,嫌贫爱富,亲商疏民,对开发商有求必应,慈眉善目,对群众冷若冰霜,横眉冷眼。有的领导干部在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问题上,如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工程建设、劳资纠纷等问题上,屁股总是坐在开发商和企业主一边。群众的正当要求被当作耳边风,能压就压,能拖就拖。这种替商人说话,甚至与其结成利益同盟的行为,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

 

        四要破除“执政为绩”,克服“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一些地方官员为取悦领导,哗众取宠,频繁出现政绩冲动,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老百姓看在眼里、怨在心里。还有一些干部编造虚假政绩,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往往工作还没开始,就说得有鼻子有眼,事情刚有点眉目,就吹得天花乱坠。这种观念的存在影响科学发展,影响民生工作的推进。

 

        五要破除 “执政为己”,克服“做官发财,封妻荫子”的利益观。在历史长河中,做官发财的意识在中国根深蒂固。如今的一些官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山西省繁峙县反贪局长穆新成贪污受贿过亿元,如烹小鲜。此种观念不除,必然导致官员的腐败堕落。

 

        毛泽东说:“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党风廉政建设也是这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各级官员应该旗帜鲜明地破除以上五种“官念”,“不唯权,不唯上,不唯商,不唯绩,不唯己”,我们的工作才能干得更好,政府的公信力才能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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