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五个环境” 保障海峡西岸经济
着力营造政令畅通环境,有效落实海西先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保障政令畅通中,重点要抓几个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海西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督促指导,消除薄弱环节,推动落实。对违纪违法、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坚决执行问责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为引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保障。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上级有关扩大内需和推进科学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关扩大内需项目,要认真落实立项审查、挂牌督办、联合监管、行政问责、结果报备等五项监督检查制度,保证项目符合规定投向、加快开工建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质量不出问题。
着力营造优质服务环境,打造海西先行平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认真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促进各机关、单位自觉投入争先创优活动,主动提升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化解困难。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理论研讨,强化效能督查,完善绩效评估,抓好投诉件办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要规范行政审批权,围绕高效、廉洁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缩减审批项目,简化办事流程。
着力营造干净干事环境,激发海西先行活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力弘扬清风正气,促进领导干部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干净干事,创业创造,是增强海西建设活力,实现海西先行的客观要求。要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利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宣教载体,特别是利用已查处的腐败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廉政意识。要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责任,加强考评,严格追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通过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通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落实纪委领导对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和县(市、区)、乡镇党政负责人述廉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清正廉洁。要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创新者、惩处腐败者,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创业环境。
着力营造遵纪守法环境,打牢海西先行基础。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各项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是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坚持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全面加强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构建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依纪办事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坚决查办一批腐败案件,增强查案工作的震慑力。要深化预防腐败工作,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净化工程领域、强化监管惩处”的要求,深化改革创新,拓展防治领域。规范权力运行,重点要抓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用权上的腐败。健全市场机制,重点要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构建交易平台,完善配置机制,加强执法监察,防范资源交易中的“寻租”行为。完善中介组织,重点要推进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组织、经费、场所等四个方面分开,加强对中介组织诚信评价工作的监管。净化工程领域,重点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完善制度,规范程序,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强化监管惩处,重点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落实预防腐败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凝聚海西先行合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条件。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海西先行的重要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排查化解矛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抓好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责任制落实,加大力度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规违法等突出问题,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全程监管,保证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要注意在各个领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力度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注意维护破产倒闭企业职工的权益。要注意在项目建设、就业安排、资金补助、医疗、就学等方面照顾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导群众理解支持科学发展,积极投身海西建设,形成推动海西先行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