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指导:全面了解《申论》测试(1)
申论指导:全面了解《申论》测试(1)
一、公务员考试科目现状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A、B两大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报名。A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规、规划等研究拟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且对外设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2002年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A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包括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听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理论或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从2003年举办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省、市、区来看,各地的公共考试科目不尽相同:北京、福建、云南、天津等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设置公共科目,此外,还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如上海市实行的办法是本、专科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三科;硕士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博士则无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河北、福建等则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地方不单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但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邓小平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经常作为常识题型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中出现。如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中20道常识判断题就有4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20%之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中20道常识判断题就有5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25%之多。因此,在不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为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妨参考《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至少它能把常识判断的大部分内容集中到一块,便于复习。
从要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来看,这门考试的题型相对稳定,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是非判断三种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70%;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论述、公文改错三种基本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30%。其中各部分知识测验比例分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约占 15%,邓小平理论、时事政治约占20%,法律约占30%,行政管理约占15%,公文写作与处理约占20%。
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与方式,由各招考部门自行确定,不作统考。
更多详情请查询: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
一、公务员考试科目现状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A、B两大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报名。A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规、规划等研究拟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且对外设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2002年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A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包括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听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理论或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从2003年举办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省、市、区来看,各地的公共考试科目不尽相同:北京、福建、云南、天津等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设置公共科目,此外,还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如上海市实行的办法是本、专科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三科;硕士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博士则无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河北、福建等则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地方不单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但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邓小平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经常作为常识题型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中出现。如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中20道常识判断题就有4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20%之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中20道常识判断题就有5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25%之多。因此,在不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为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妨参考《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至少它能把常识判断的大部分内容集中到一块,便于复习。
从要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来看,这门考试的题型相对稳定,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是非判断三种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70%;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论述、公文改错三种基本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30%。其中各部分知识测验比例分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约占 15%,邓小平理论、时事政治约占20%,法律约占30%,行政管理约占15%,公文写作与处理约占20%。
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与方式,由各招考部门自行确定,不作统考。
更多详情请查询: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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