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2012年福建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http://www.fjgwy.org/2011/1122/9683.html中规定: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村官在受聘期间,必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遵守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0〕32号和闽委组通〔2011〕91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动。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和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2-04-2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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