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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公务员
关于工作经验

你好。我是09年7月大学毕业的。毕业之后一直打着散工。直到2010年的4月才被聘用到三明市沙县公证处。有签订了聘用合同。我想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是有基层工作经验吗?如果算,那算一年的吗?谢谢!


2010-08-19 22:3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参照福建公务员考试政策,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时间,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9月18日为截止日期。
考生之前打散工的经历,如有能够由原工作单位出具一定的工作证明,同样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感谢您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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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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