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5-05-19 15:20
2015-05-1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