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务员
两年工作经验怎界定?
本人2012年本科毕业后,档案放福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在外省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但没缴纳社保,能否界定为已有两年工作经验?
本人2012年本科毕业后,档案放福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在外省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但没缴纳社保,能否界定为已有两年工作经验?
2015-02-13 09:4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5-02-13 14:23
2015-02-1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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