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闽侯人武部招聘警卫勤务人员公告




2025年闽侯人武部招聘警卫勤务人员公告
闽侯人武部根据工作需要,计划以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卫勤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设置
1.工作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8号闽侯县人武部。
2.工作内容:主要担负人武部营门警卫值班、勤务保障等任务。采取“上二休一”(一天正常班、一天24小时值班〈昼间0700-2100坐班,夜间在传达室休息〉、一天休息)的轮休制度。
3.招聘人数:3人。
(二)岗位职责
1.担负营门警卫值班,按照规定着装和配带执勤器材,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熟记并正确使用信号,严格检查进出营门人员、车辆,落实接访管理要求,维护营门秩序,严密监视执勤区域,应对处理营院内突发的紧急事件、维护营区稳定。
2.担负日常勤务等工作。
3.完成人武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民武装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体格检查合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政治考核合格(参照《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
6.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18岁至45岁(以2025年12月31日前计算),身高1.60米以上。
7.以下人员优先聘用:①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②退役军人;③在部队担任过班长2年以上的;④在部队担任驾驶员2年以上的;⑤在部队担任过文书2年以上的;⑥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现役军人,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④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⑤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⑥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⑨其他不适合应聘的情况。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8时前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地报名两种方式。
线上报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近期免冠红底一寸彩照电子版,③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材料,④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闽政通APP上办理);⑥其他如专业资格等级证、立功受奖证书等材料),整体存放在以个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打包压缩上传到mhrwb qq.com邮箱内。
现地报名: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一寸彩照2张,到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8号闽侯人武部登记报名。联系人:庄科长,电话:13799325868。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参加后续招聘事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面试
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时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人武部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
1.初步考核。考核内容为:体型、俯卧撑、仰卧起坐(考核标准见附件3)。体型考核合格,且其他成绩达到55分为初步考核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初考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由考官根据面试人员表现情况进行打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确定预选对象。按照初步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得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6的比例确定5人为预选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
预选对象需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由人武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人武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人武部负责。
2.政治考核。人武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考核参照《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人武部公示栏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知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如聘用人员与原人武部存在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由本人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证明材料。
在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人武部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四、有关待遇
1.工资待遇。在试用期内,工资2500元每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约为4600元每月(含保险)。
2.保险缴纳。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3.休假规定。按照“上二天休一天”的规定执行轮休,其余时间全时保持在岗在位。
4.其他待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上班期间提供食宿,由单位统一配备劳保用品。
五、相关说明
本公告由人武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咨询:庄科长,电话:13799325868。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武装部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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