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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4-09-14 10:54: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共青团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摘要

    共青团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福建公务员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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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正文  
    
共青团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晋安团区委下属单位晋安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坚持原则,做事严谨、认真、细心;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分配和管理,严格遵守用人单位保密管理等有关规定;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招聘报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fzjatw@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

  4、联系电话:83640442。

  5、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1名拟招录人员,拟招录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证明及入职体检报告。用人单位将对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标准参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执行。

  
  共青团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fzja.gov.cn/xjwz/zwgk/gggs/202409/t20240913_4893147.htm
\共青团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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