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关于公开招聘派遣至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4-09-03 11:26: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公开招聘派遣至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摘要

    关于公开招聘派遣至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福建公务员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更多福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
\关于公开招聘派遣至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招聘派遣至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
  我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2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招聘由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企业自主考核招聘程序实施,具体程序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入职聘用等程序。后续有离职等原因需要补充人员时,可由此次招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递补或再次发布公告招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3.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公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网址:pt.hxrc.com)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2.报名时间方式、期限、初审。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起至2024年9月4日17:00止。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上传提供公告下方附件2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查询认证信息。

  线上初审通过人员后续请关注平台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1.对象。每个岗位初审合格人员确定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复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失去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企业自主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整体形象、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提前电话或微信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3.成绩评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数超过计划招聘名额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和总成绩1:1的比例从拥有面试成绩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进行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复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失去体检资格。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方面,以及是否有犯罪记录等。

  七、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拟聘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从相关岗位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如出现在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任一环节中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时,从相关岗位报考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2.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拟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由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并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不低于2年(含试用期2个月)。服务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由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退回派遣机构,并解除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不得从事涉密工作岗位,若确需安排涉密岗位需另签保密协议。聘用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有关规章制度,食宿自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出现因人员辞职等因素造成相关岗位空缺的,将从岗位候补人才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再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同类性质人员薪酬,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复

  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网址:pt.hxrc.com)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三)报考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3598119。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咨询,咨询电话:15860073948。(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所有。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4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ksbm.hxrc.com/PG/CONTENT.ASPX?ID=107257
\关于公开招聘派遣至莆田市涵江区河长制办公室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
   
 
 

 



 
    
福建微信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